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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义街道非京籍幼升小审核流程

信息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日期:2018-05-10

审核时间:

514---531 工作日办理

(上午9-11点,下午2点—4点)

审核地点:

1、和义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西侧窗口。

2、租住房入户核查登记在各社区办理。

审核标准:

按照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发布的丰台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细则为准。

自有住房审核流程:

一、514日—31日期间的工作日,街道办事处窗口初审。

二、初审材料:

1、房产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2、全家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。(首页、父母、学童页的复印件,如不是一个户口本需准备结婚证、出生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。

3、父母北京市居住证原件、复印件。(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)

4、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
5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原件。(表格必须为丰台区发布的标准格式,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,社区、村委会公章无效。儿童照片处需要加盖公章)

三、初审合格后,家长于 531日前登陆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”填写信息参加网审,自行网上查询审核结果。

租住房屋的审核流程:

一、514日—31日期间的工作日,到租住房屋社区开具“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表”。

所需相关材料:

1、房产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2、房主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3、租房合同原件、复印件。

4、父母北京市居住证原件、复印件。(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,地址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。注:居住登记卡有效期截止为427日)

5、租房完税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
6、房屋产权人需同意该房在丰台区申请入学,并在入户核查表上签字同意。

二、到街道办事处窗口初审。

所需材料:

1、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表原件。

2、全家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。(首页、父母、学童页的复印件,如不是一个户口本需准备结婚证、出生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。

3、工作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(社保权益单和劳动合同,单位需一致)

4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原件。(表格必须为丰台区发布的标准格式,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,社区、村委会公章无效。儿童照片处需要加盖公章)

三、初审合格后,家长于 531日前登陆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”填写信息参加网审,自行网上查询审核结果。

网审流程:

一、514日至531日,经街乡镇初审合格的儿童登录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选择“丰台区”后,点击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”,注册并准确、完整填写儿童及父母双方信息。

二、514日至531日,审核单位进行复审、终审。

三、审核通过的,登录入学服务平台,进入“小学入学服务系统”,打印《信息采集表》。

(如有变化以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)

和义街道非京籍幼升小审核咨询电话:67904039

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咨询电话:63813947 63840705